好友黑名單
拉黑好友功能是一種管理社交關係的保護機制,允許你將特定聯絡人加入黑名單,限制其對你的互動與干擾。拉黑後,對方將無法向你傳送訊息、發起通話或進行其他主動互動,而你仍然可以控制是否恢復好友關係。該功能適用於處理騷擾、隱私保護或暫時隔離等場景。
拉黑操作說明
- 進入與對方的聊天視窗,點選右上角「更多」進入其資料頁;
- 點選「更多聊天設定」;
- 找到「加入黑名單」,開啟開關並確認。

拉黑後的效果
對你(拉黑方)的影響
- 與該好友的所有聊天記錄將被永久刪除,不可恢復;
- 對方從您訊息列表、聯絡人列表消失;
- 除非解除拉黑,否則你無法向對方傳送訊息、發起通話等。
對被拉黑方的影響
- 仍可看見你:對方的好友列表、訊息列表中仍保留你的資訊;
- 無法傳送訊息:對方向你傳送訊息時會提示“訊息傳送失敗”或“對方拒收”;
- 無法發起通話:語音、視訊通話請求將被自動拒絕。
黑名單管理與解除拉黑
- 檢視黑名單列表:
- 入口一:「聯絡人列表」-「黑名單」;
- 入口二:「我的」-「設定」-「隱私」-「黑名單」;
- 解除拉黑操作:
- 單個解除拉黑:進入黑名單列表,點選要解除的好友,點選「取消拉黑」;
- 批次解除拉黑:點選黑名單列表右上角的「批次操作」按鈕,勾選要解除的好友(支援全選),點選「取消拉黑」;
- 解除拉黑後的恢復效果:
- 雙方重新成為好友,可正常聊天互動;
- 拉黑期間刪除的聊天記錄無法恢復;
- 對方重新出現在你的訊息列表和好友列表中;
- 注意:解除拉黑後,需對方未將你刪除或拉黑,才能正常恢復全部功能。


常見問題
能。拉黑僅刪除你本地的聊天記錄,對方裝置上的記錄仍保留。
不可以。你拉黑對方後,對方進入你的資料頁,仍顯示與你為好友關係,無「加好友」按鈕。即使對方將你刪除好友重新搜尋新增,也會提示你已拒絕他的好友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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